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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加强招生及教学过程管理工作纪实

时间:2017年10月31日 作者:

        徐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加强规范管理为保障,狠抓内涵,不断提高成人教育办学质量,近年来得到较快发展。目前有麻醉学、临床医学等16个专业,在校生近9000人。在徐州、宿迁、南京、淮安、连云港、盐城、泰州等地设有16个校外教学点,现已初步形成多层次、多专业、多形式、多地点的办学格局。

       

多年来,我院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做好招生宣传、报名、录取等全过程各项工作,严格规范本校及所属校外教学点的招生行为,明确责任。针对成人教育医学类招生市场比较混乱,部分院校在没有教学点的地市违规招生、招生中介扰乱市场组织考生异地报名等现象, 配合上级领导严厉打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

         2011年,我们发现某教学点存在跨地区招生的现象,在新生报到时直接根据身份证上的地址分流,在萌芽状态解决问题;2013年,接举报反映某教学点新生报到后部分异地学生未领书和上课,我院连续四周左右派老师带考勤机、名单(带照片)到教学点进行核实、考勤等。根据考勤结果,提出处理意见:1、转入本地13级,2、降至本地14级,3、退学;2014年某教学点又出现与2013年类似的情况,我院派老师考勤两天,后该教学点提出不办专升本,我院对专升本学生予以分流,现该教学点已撤销。目前,尤其是在今年调整专业设置及各教学点开设专业的形势下,我们将联合上级有关部门重拳整治在招生中出现的混乱现象。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在教学过程管理中,我院近十年来始终坚持教学质量为核心,通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检查、主干课程教学研讨、统一考核等措施,综合评价16家校外教学点在管理水平、师资力量、教学过程、硬件设施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从而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以改进。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苏教高[2006]20号)文件精神,掌握校外教学点的办学情况,确保校外教学点办学规范有序,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校外教学点办学、教学中的问题,我院定期组织教学督导组、教务管理、学籍管理等部门,由院领导带队,赴各校外教学点开展教学检查、督导、调研等工作。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个别教学点在办学条件和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各教学点所聘请的专业教师大部分来自医院,个别教师在上课前没有经过认真、细致的备课,缺少完整的备课笔记。2.教学投入不足、设备陈旧、硬件设施不完善。3.教学文档不全,归档不及时。教学点管理人员忙于日常事务,疏于记录。4.个别教学点课程考核样卷、学生原始试卷不全,成绩记录及成绩分析不完整,记录不规范。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对各教学点的教学进一步加强管理和监督。一是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管理漏洞;二是规范教学过程管理,从教学计划修订与课程设置、数字化资源建设、混合式教学、师生互动、专家听课、教学检查、课程统考、教学督导等方面规范过程管理;三是定期进行教学质量检查,采取听课、查阅文档、师生交流等形式全面了解情况。牢固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对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高度重视、常抓不懈;不断完善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近期,为进一步加强校外教学点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维护我校成人教育多年来良好的办学声誉,继续提高成人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成人教育健康、科学发展,我院制订了《徐州医科大学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教学运行管理办法》,从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过程管理、教学检查、教学档案管理、教学研究、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对各教学点的教学管理起到了很好的规范和促进作用。

  

 

       

校外教学点教学运行管理办法

教育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加强管理,做有良知的教育工作者;继续深化教学改革,增强继续教育活力,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涵,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联系我们:招生学籍(0516-85748402)、教务管理(0516-85748401)、教育培训(0516-85748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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