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训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徐州市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初级资格认证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3年06月20日 作者:教育培训办公室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局直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贯彻落实《徐州市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认证实施办法》(试行),推进中小学“润心”行动,提升全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素养,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徐州市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初级资格认证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担任中小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或从事教育工作1年以上的教师

各地参加初级资格认证的班主任不得少于本地班主任总人数的15%,市局直属学校(含民办)不得少于30%。已取得心理健康教育初级资格证书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共14个专题,计40学时。

各县(市)区组织本地初级资格认证培训,市教育局组织局直属各学校(含民办)初级资格认证培训。培训统一采用线上学习的形式,培训主题包括:

     1.发展心理学基础理论(方菲)

     2.学习心理学基础理论(李毅超)

     3.人际关系心理学基础理论(林峰)

     4.教师心理健康的维护与调适(臧楠楠)

     5.积极心理学原理在班级管理中的应用(朱海梅)

     6.焦点解决短期治疗技术与实务(郑鹏)

     7.心理健康活动的组织与设计 (耿晓晨)

     8.学科教学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与实践(耿妍)

     9.校园心理剧展播与关爱生命教育

     10.儿童与青少年常见心理问题与应对方略(黄蕾)

     11.解锁心理问题的奥秘:建立关系(杨静)

     12.生涯规划与学生发展指导(朱欣欣)

     13.情绪管理基本理论与实务(徐玮)

     14.心理健康教育案例分析(黄蕾、陈同香)

三、学习方式及时间

1.学习方式:在线学习。完成学习平台中“2023年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初级资格认证培训”板块所有内容的学习。

学习网址:https://xzhmu.px.chaoxing.com/

2. 学习时间:710日——820

3.每位参培教师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目录”,查看平台操作教程。


   


四、培训考核

(一)日常考评:专题学习完成度和作业。

(二)闭卷考试: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和巡视各考点等工作。各县(市)区负责本地考试的报名、监考、巡考等考务工作。日常考评合格者方可参加闭卷考试。

(三)合格标准:专题学习完成度100%,作业良好率85%及以上,闭卷考试成绩达总分的60%及以上为合格。以上均合格,录入学时证明,颁发初级资格证书。

五、培训组织

1.启动报名工作。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参培人员的报名、学习、考试等组织工作。参培教师需提前下载安装“超星学习通”APP,以备在注册、学习时的面部识别与核验。

2.组织有效学习。各县(市)区要根据参培人数合理分组,安排专人负责每组的培训通知、人员管理、学习进度跟进等工作。本次线上培训将在学员注册登录、学习过程中进行面部识别,确保学习的真实性、严肃性、纪律性。

3.各县(市、区)局、局直属各学校、市区民办校核准参培人员,均需填《徐州市心理健康教育初级资格认证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1)。各县(市、区)还需填写《县(市)区心理健康教育初级资格认证培训分组表》(附件2)。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xzjydyb@163.com。并于75前完成报送。

4.请各县(市)区负责人、各地小组长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工作群。


                           

附件:

1.徐州市心理健康教育初级资格认证培训报名汇总表

2.《县(市)区心理健康教育初级资格认证培训分组表》




徐州市教育局  徐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6月20日


联系我们:招生学籍(0516-85748402)、教务管理(0516-85748401)、教育培训(0516-85748403)

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84号      邮编:221006

徐州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Copyright © 2020 苏ICP备10010028号

微信公众号